日前,國家工商總局正式發(fā)布《網絡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對互聯(lián)網商家們的集中促銷行為進行規(guī)范,并將于今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規(guī)定》實施后,電商如果再出現(xiàn)“預售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贈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條款,將會被查處。
電商戴上“緊箍咒”
近年來,電商平臺每到年末都會推出“雙11”、“雙12”等各種形式的促銷活動,然而網購商品退貨難、貨不對板等問題也讓不少“剁手黨”頭疼。新規(guī)將給電商的銷售行為戴上“緊箍咒”,這讓眾多“剁手黨”紛紛點贊。現(xiàn)象之“預售商品訂金不退”
記者了解到,目前有部分電商平臺推出“商品預售”的銷售模式,即消費者先拍下訂金,然后在指定時間段內付尾款。但如果拍了訂金卻沒來得及付尾款,消費者的訂金將不能被退回,有的預售商品還不享受“7天無理由退換貨”。
《規(guī)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不得采用格式等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等排除或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
現(xiàn)象之“贈品質量不保證”
家住清寧路的黃女士告訴記者,去年“雙11”大促時,她在某電商平臺購買了一套護膚品,賣家承諾贈送5瓶護膚品的小樣,然而當她收到商品后卻發(fā)現(xiàn),贈品全部是臨期產品。黃女士向賣家提出質疑,但賣家表示贈品是“白送”的,沒有售后服務。
《規(guī)定》:商家在參與集中促銷時所銷售、附贈的商品都應當符合《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不得銷售、附贈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商品,對附贈的商品還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產品質量法》的規(guī)定提供“三包”服務。
現(xiàn)象之“刷好評”
以往在電商大促中,一些品牌為了得到同品類銷售前十位的排名,或者搶銷量靠前的商品推薦位,會采取刷單、刷好評等方式來走捷徑。而一些“專職好評師”甚至會在評價中公然貼圖“招聘好評師,每天50元”。
《規(guī)定》:網絡集中促銷組織者應根據(jù)可查驗的統(tǒng)計結果公布網絡集中促銷的成交量、成交額,不得對成交量、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也不能直接或間接為網絡集中促銷經營者虛構交易、成交量或者虛假用戶評價。
12315:如遇不良銷售行為,消費者可投訴
“總體而言,新規(guī)有利于消費者和廠商的良性互動。電商從業(yè)者必須從打擦邊球、玩小聰明,轉換到以消費者體驗為中心,提升產品和服務。”羅先生是本地一家特產網店的負責人,他表示在新規(guī)實施后將“有法必依”,按有關管理部門的要求維護電商平臺有序交易的進行,保證消費者的網購舒適度。
在電商促銷期間,如果遇到“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貨”、“贈品不提供三包服務”等問題怎么辦?市消保會的工作人員表示,新規(guī)實施后,在網絡集中促銷期間,消費者如果遇到與新規(guī)相悖的商家銷售行為,可以撥打12315投訴,工商部門將根據(jù)具體情況對投訴案件進行處理
來源: 玉林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