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否決或變更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一)會議召開情況
1、召開方式:現(xiàn)場會議
2、召開時間:2012年8月22日上午9:30。
3、現(xiàn)場會議召開地點:公司二樓會議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現(xiàn)場會議主持人:董事長薛慶龍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
7、會議的出席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3名,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155,300,000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71.96%。
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公司聘請的律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會議。
二、提案審議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以記名投票表決方式,逐項審議并表決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公司2012年中期利潤分配預案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55,300,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二)以特別決議審議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表決結果:贊成155,300,0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的100%。反對0股,棄權0股。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孫麗珠、孫培睿律師
3、結論性意見:江蘇聯(lián)發(fā)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及會議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做出的決議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時代九和律師事務所關于本公司2012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江蘇聯(lián)發(fā)紡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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