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修改采用日本工業(yè)標準JIST8118(2001)《防靜電工作服》(日文版),依據(jù)GB /T 1.1-2002《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和GB/T 20000.2-2001《標準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國際標準的規(guī)則》起草標準文本。2008年11月10日~11日,全國服裝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泉州市組織召開由近90名專家、委員參加的標準審定會議。標準起草小組根據(jù)專家意見修改、補充了國家標準《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的部分技術內容。最后,專家們一致同意通過對《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標準的審定。
主要技術內容修確定:
1.標準名稱本標準計劃任務下達名稱為《抗靜電服裝》,但根據(jù)標準的技術內容,標準起草小組認為標準名稱翻譯修改為《工作服防靜電性能的要求及試驗方法》更合適。
2.增加了前言在前言中列出了本標準相對于JIS T 8118(2001)的主要修改內容。
3.范圍按照我們國內的表述習慣及國內標準編寫規(guī)則,修改了標準的范圍。
4.規(guī)范性引用性文件將日本工業(yè)標準JIST8118(2001)《防靜電工作服》的引用標準改為相對應的中文標準,刪除了“JIS L 0217關于纖維制品的處理說明的表示記號以及其他表示方法,增加了GB/T 15557《服裝術語》標準。
5.本標準刪除了原標準第5章的5.5條,“上述以外的材料、尺寸、縫制,按JIS L 4204的規(guī)定”。
6.洗滌方法本標準修改了原標準的洗滌方法,將原標準的“從洗滌到漂洗及脫水重復進行5次,然后再注水漂洗20分鐘,再脫水數(shù)分鐘,修改為按GB12014-1989附錄B規(guī)定執(zhí)行。
7.本標準修改了原標準中的摩擦裝置和帶電電荷量測定裝置中法拉第筒的部份規(guī)格尺寸,目的是使本標準的試驗既能使用進口設備也能使用國產設備。
8.本標準刪除了原標準第9章標識要求。因原標示內容基本屬于我國GB5296.4中要求標示的內容,不需要在此標準中另外列出。但根據(jù)本標準是針對有防靜電性能的工作服的要求,所以對有防靜電性能的工作服要求標出其特殊性能和維護方法。
9.本標準刪除了原標準的第8章,“檢查檢查時用合理的抽樣方式進行,必須符合4以及5的規(guī)定。”因為與本標準的主要內容關系不大。
10.在標準中增加了注解:
(1)洗滌劑一般具有抗靜電性能,應注意漂洗干凈。
(2)由于褶皺影響測試結果,樣品放置于板上時,注意勿使其產生褶皺。
(3)在摩擦樣品的過程中摩擦棒不得滾動。
建議本標準作為推薦性標準發(fā)布。
來源: 中國紡織交易網